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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之前(95)

作者:AyeAyeCaptain 时间:2025-03-09 19:37 标签:强强 西幻 群像 东方玄幻 史诗奇幻

  上将:“众所周知的事实没必要一再重复。”
  “非常抱歉。”对方低下头。
  上将若有所思地看着玻璃上的血,片刻后,她推开竞技场的门,走了进去。
  被夏德里安撕掉的“头皮”扔在地上,那其实是一个做工非常精细的假发套。
  “我们可能错误地判断了莉莉玛莲的情感状况。”穿着白大褂的人看着假发套,道:“我们以为六年前他就剪了短发,但现在看来,这很可能是一种误导,用来让我们误以为他依然对——”
  他顿了顿,说:“念念不忘。”
  上将没说话,他打量着上将的脸色,斟酌着说:“上将,对于让莉莉玛莲参加外交舞会一事,或许可以再考虑一下。”
  “我已经决定了。”上将淡淡道。
  他忍不住问:“为什么?”
  上将:“因为很有趣。”
  “而且。”上将蹲下身,“有一点你说的不对。”
  对方愣了愣,“请问是哪一点?”
  上将从地面上捡起一根红发。
  发丝很长,毫无疑问是夏德里安的头发。
  她端详着发丝,片刻后走出门外,从桌子上拿起酒杯,慢慢地浇在发丝上。
  “莉莉玛莲给自己做了伪装,确实是为了误导我们。”上将说,“但不是你以为的那种误导。”
  穿白色制服的人一开始没明白她的意思,直到上将伸出两指,在发丝上捻了捻,头发上沾了血,她的指腹立刻变成了红色。
  对方盯着她的手,脸色突然变了。
  发丝上的血被洗掉后,头发不再是深红的。
  而是变成了白色。
  “岁月是永远的君王。”上将低低地笑了一声,“哪怕是莉莉玛莲。”
  “他开始衰老了。”
  作者有话说:
  *本章所有戏剧台词全部来自莎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第51章 喜相逢
  四四年四月一日,林连雀抵达白金汉国。
  他开了一条大船,船上全部都是林记的伙计,他吩咐众人在港口待命,然后租了一辆车,直接从港口进入城内。
  沃克沃斯,白金汉第一大港口城市。
  兰亭区。
  兰亭区位于城市东部,整个区坐落着大量远东商店,数量之巨几乎是第二个朱雀坊,此处基本算是远东商人在白金汉国的聚集地,到处可见黑发黑眼的东方面孔,有人推着车用粤语沿街叫卖,车上一片灿烂的胭脂色,卖的是桃花。
  车停在一处别馆前,林连雀下车,手里拎着一只裹了青布的鸟笼。门口管事的伙计一看鸟笼就明白过来,忙对他笑道:“原来是林老板,林老板怎么来兰亭了?”
  林连雀笑了笑,很斯文地一拱手,动作很有些风流意味,“我来找小鹤儿,之前给他寄过信了,他说有空。”
  “原来是这样,我说东家怎么最近天天都会泡一壶好茶。”伙计恍然大悟,“原来是在等林老板。”
  说完忙不迭抬手,“您请,这边走。”
  别馆中铺满了木质的步道,擦洗得光洁如镜,地面像一汪水,静静地倒映着庭院里灿烂如云霞的桃花。
  伙计带林连雀上二楼,绕过层层屏风,屏风后是一个很大的空间,摆满了木架子,架子上全是青绿色的山水画以及墨迹淋漓的狂草,不难看出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书画俱佳的风雅之人,应该上了点年纪。
  十三行年轻的公子哥儿们都是最时髦最洋派的一群人,有人会跑到叶尼涅去学最新式的交谊舞,也有人会去圣廷研习最前沿的天文理论,至于什么书啊画儿啊,只有年长的东家才会喜欢这些。
  “老林你怎么才来?!”一道炸雷似的声音从屏风后爆开,“老子等的黄花菜都要凉了!”
  只见“书画俱佳上了点年纪的东家”走了过来,确切来说是翻着白眼过来的——这人年纪一点也不大,如花似玉的一张脸,撑死了也就年方二八,双手抄在袖子里,脸上全是不耐烦。
  这是个少年,林黛玉似的样貌,鲁智深似的做派,蹬蹬蹬走到林连雀面前,脱下木屐就要往人头上抽,可惜身高不够,抽人还得蹦起来。
  “诶呦小鹤儿。”林连雀特不见外地说,“你这看起来又弱柳扶风了不少啊,能活过明年不?”
  “去你丫的,少咒我活那么久。”少年够不着林连雀的头,干脆在他身上抽了一下,把木屐扔到地上,“我看今年七月前账就能走完,买卖做完赶紧死,这破世道我是一天都多活不了。”
  旁边的伙计面色如常地听着这俩人聊天,显然是习惯了,少年对伙计摆摆手,“你下去吧,再来客人就说我今天有事,改日另约。”
  “喏。”伙计退下。
  二楼是个大平台,除了琳琅满目的书画架子,还有一台书桌一张榻。
  少年五大三粗地在榻上坐下,从桌子上端起一只碗,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干。
  “有长进。”林连雀给他鼓掌,“现在喝药不用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去你丫的。”少年带着点厌倦的不耐烦,“有事说事,上周你那破信就寄来了,说得云遮雾绕的,我看了连着好几天都没睡好,每天还得多添一碗药。”
  “我说的是事实,之前你喝药的时候可不就是拳打镇关西脚踩西门庆的,要我说你们贺家人脾气都不好,动辄就一拳锤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
  少年啧了一声,抄起桌上的砚台。
  林连雀立刻从善如流道:“说正事,我来是劝你搬家的。”
  少年手里的砚台又举高了一点。
  “真的,大实话。”林连雀抬手一个猴子摘桃,把砚台摘下来,“我来就是为了劝你走,多的我也管不了,至少十三行的有一个算一个,能走的都得走。”
  “贺家是四大姓之一,你说话比我好使。”他又道,“时间不多了,咱们这类人里人为财死的太多,你要能帮,就帮我一块劝劝。”
  少年听完没说话,双手抄在袖管里,挠虱子似的到处挠,片刻后林连雀看不下去,强行把他的手拽出来,“不舒服就喝药,别自个儿糟蹋自个儿,眼下可全靠你了。”
  “滚。”少年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拍开,“跟下头的人说,朱砂罐子里的药给我煎一帖送上来。”
  林连雀去了,片刻后端着碗上来,少年接过碗一饮而尽,然后他阖着眼,像睡着了似的歪在榻上,沉默了很久。
  林连雀也不说话,在房间里转着看画。
  他来找的人是贺家堂主之一,少年名为贺唳,林连雀和他混得熟了,一直叫人小鹤儿。
  和他们这种依附十三行的外家人不同,贺唳出身于贺家本家,亲娘在嫡系里的地位很高,是个地地道道的金贵人。
  按十三行传统,这种金尊玉贵的人物一般都不会亲自出洋,更不会来西大陆这种鸟不拉屎的蛮夷之地,但贺唳是个例外,这人平生就俩爱好:一个是赚钱,一个是找死。
  赚钱自不必说,整个十三行就没有谁不爱这个,至于后一个爱好,则和贺家家传有点关系——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贺家嫡系男子大都有不足之症,先天病秧子。
  但贺家又是四大姓里最清贵的,从商之前贺家是簪缨世家,家里好几个探花郎,据说以贺家人的才学点状元也不是问题,但他家人都长得好看,连皇上都喜欢把探花点给贺家子。后来贺家从商,本家依然代代都出风流人物,不少都是活不长的。
  广州有句话:十个贺家郎凑不够一部话本,一个贺家郎能养活十个说书人。意思是贺家男人短命,十个加起来活不过别人家一个,但是贺家男人又都风华无两,二三十年的寿命胜过人家活几辈子。广州各大茶馆但凡讲点传奇故事,里头男的大多姓贺。
  贺唳作为本家人,基本上稳稳当当地继承了贺家男郎的大部分特征:长得好,善书画,精音律,活不长。继承得太完美,以至于有点物极必反,性格相当不友善,基本上见谁骂谁,整个人烦躁里透着股疲倦,张口闭口就是老子真他丫的活够了到底什么时候死,我命短所以这钱活该我赚,谁拦我赚钱我就死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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