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之前(118)
但是不一样。
和那位女士的交谈过程中,我和我背上的家伙所感知到的共鸣,和我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这就有点吓人了。
我想办法给广州写了封信,不过什么时候能有回信很难说,所以这事主要还是得靠我自己。我找各种机会和你相处(我承认我那个时候是有点癫,那时我因为心神震荡受祀身的影响比较严重,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求偶形态……咳),最后我确定了一件事。
这件事是这样的——我见到你后所感知到的共鸣,是由我本人生发的,因此波及到了我背后的家伙。
这和我在与那位圣廷的女士交谈时获得的感受刚好相反——我和她聊天时,是我背上的家伙首先感知到了什么,然后影响到了我。
一个生发于我,一个生发于它。
你这么聪明,应该猜到我在说什么了。
这样一来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了——
我所感知到的共鸣,能够同样有幸地,生发于你吗?
我花了几年时间验证这个问题。
最后在新圣堂那天,我得到了问题的答案。
你叫我“雀生”的那一刻,我感到背后这家伙从未有过地躁动起来。
我能感觉到这种躁动的由来——那毫无疑问地生发于你。
生发于你的是什么?我不敢想,又忍不住去想。
其实不必想,因为这实在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
那天我收到了诸葛家的回信(这厮绝对是掐着时间寄的信,这厮绝对是故意的),信很薄,上面只有八个字:
一见钟情,两厢情愿。
那一刻我不再怀疑,一切从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祀身”讲究一些命理玄学,我这样的人总是很难逃过命中注定。
不过也没有必要逃,说实话,我还挺乐在其中。
我不会说如果我是个普通人就如何如何,我曾经决心接受祀身,从此无论它予我祸福,都是我理应承担之事。我甚至有点感谢它,正是因为它的存在,让我成为一个你眼中的“魔鬼”,如果我没有这一层身份,你或许也不会如此轻易地对我抱有兴趣。
但是也不一定,写到这里我突然想,我们刚开始认识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也不知道我背上这家伙的存在,但我们的关系还是突飞猛进了(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我泡茶的手艺,嘿嘿)。
在广州,人们并不觉得“祀身”是某种沉重的不可言说之物,在圣廷的解释中好像人和非人之物签订契约就会改写命运,从此不可挽回地坠入深渊,但广州的说法里不是这样的,“祀身”只是某种存在,一种完全可以相安无事的外物。无论一个人接受祀身后命运走向何方,本质上都是个人的选择,即使没有祀身,这个人也会走上相同的道路。
人的命运远比我们想象的强健,区区祀身并不能影响它(写到这里我感觉背有点痛,那家伙应该是恼羞成怒了),能够影响个人命运的,只有这个人自己。
只有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
因此,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灵。
我跟你讲过广州的“万物有灵”论,我还是很可惜没能亲自带你去看一看广州,那是当之无愧的万城之城,城中有未入城之人完全无法想象的瑰丽存在,如果你曾在那样的城市里行走,你就会发现从琼楼玉宇到街头巷尾,到处都有神迹,到处都是神灵。
神和人一样处处存在。
我知道这么说可能会冒犯你,毕竟圣廷确实有一套非常完整的一神论体系,大概没办法接受厕所这样的地方也会有神存在(广州真的有,叫厕神)。但是说真的,如果世间真的只有一个神,祂岂不是太无聊了,从宇宙诞生之初就孤身一人的神真的可以创造出如此繁华的尘世吗。
话题好像又进入了我们进行过千百次的那种讨论,我投降,逻辑上我辩不过你,基本上这种讨论的最后我们都会得出一个同样的结论——那就是抱有此种想法的我,果然是个魔鬼。
好吧,我是个魔鬼。
但其实我们老家管我这种东西叫大仙儿。
不过你想叫魔鬼就叫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像我叫你媳妇儿也好郎君也罢,你从来不纠正,你说这些都只是称呼,我又何必斤斤计较,魔鬼也好大仙儿也罢,都只是称呼罢了。
那么,接下来我这个魔鬼要发表一通宣言了。
纳尔齐斯。
你曾经说过,靠近魔鬼,就是验证神。
但是于我而言,对我这个魔鬼而言,我所验证的,从不是什么神的存在。
而是你的存在。
我对我之后的结局已经有了预感,如果你真的收到这封信,不必伤怀于我的死。
因为你还活着。
纳尔齐斯还活着,就是林连雀仍将久存于世的验证。
你应该能够理解,我聪慧的爱人。
如果说与我这个魔鬼相伴相生的“神”真的存在。
那么那个神灵。
只能是你。
正如我曾说过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灵,而在我们的关系中,早已不分彼此。
即使你一定要将自己置于更谦卑的位置,但至少于我而言。
于我这个“魔鬼”而言。
纳尔齐斯便是林连雀的神灵。
神还活着,那么魔鬼也必将不会远走。
以后如果有机会,请带我这个他乡之鬼再看一看广州。
林连雀
四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于海上
作者有话说:
明天停更一天,后天有万字更新。
谢谢大家。
第62章 故事、故事与故事
44年8月17日
亲爱的日记,我是德米安。
神圣帝国和白金汉国已经打了四个月了,打得乌烟瘴气。
我跟着我爹搬到了卡尔帕诺山区,在此处跟着大部队安营扎寨。
对了,忘了跟你说了,我爹调到了陆军部,本来他的秘书也要跟着换,但我爹问我想不想跟他走——这有什么好说的,父子一生一起走啊。
陆军部的氛围和我原来那个部门真是相当不一样,这里全是主战派,白金汉那边刚一开打,陆军部马上就开始陈兵边境,名义上说是“必要的防御措施”,但我看这里每个家伙对打仗都显得迫不及待。
不是哥们儿,战争是什么好东西吗,要我说还是叶尼涅的文化氛围太薄弱,又冷得要死,才会养出这么一群彪悍的好战分子,你看看人家慕德兰,人家那艺术氛围——
好吧,写到这儿我才发现艺术氛围好的正是这次战争的发起者,我收回前言。
卡尔帕诺山区是边境,这里西北边是白金汉,西南边是神圣帝国,再往南走点甚至能衔接到查理曼那边,总之是个毫无疑问的敏感地带。
神圣帝国和白金汉打得正热闹,我和我爹两个月前就进山了,跟着大部队往太阳底下一坐,非常适合隔岸观火。
我特有先见之明地带了野餐篮子和酒精炉,每天下午桌布一铺,点心一摆,再看两本从我弟那顺来的爱情小说,啧啧啧,远离官场斗争的生活真不错。
我爹第一次看见我这架势的时候脸色微妙了很久,我知道他是想教训我铺张浪费军容不整,但是我送了一块小蛋糕贿赂他,他吃完之后建议我想晒太阳最好找个人少的地方,我问是因为这么闲散招人恨吗,他说蛋糕挺好吃的,大庭广众之下容易被抢。
世上还是我爹好啊。
可惜最终没等我的野餐篮子被抢,我们这儿也开始打了,悠闲吃喝晒太阳的时光一去不复返,老子现在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裤|裆里都巴不得塞两把枪,昨天我还差点被流弹崩了,再这么说不定下去我也能混个军功章。
唉,我不想要军功章,我想晒太阳。
至于我们这儿为什么也开始打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之前莱赫战争的时候,神圣帝国就和查理曼帝国私相授受,啊不,签订了合作条约,然后它们就这么搞到了一处,现在神圣帝国和白金汉在打仗,估计查理曼也是想趁火打劫地参与一下(毕竟莱赫的时候它们好像就捞了不少油水),所以查理曼也派出了军队,打算从东部入侵白金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