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一只统(44)
薛大壮在代码箱里露出半个脑袋,心惊胆颤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以一个奇怪的角度避开野猪的撞击。
“哥,哥咱跑吧,这这这这……这真是打不过啊!”
他小小声地嘟囔。
“这么凶的猪,咱俩哪是对手啊?再折腾两回我就零碎了……”
他说这话748不爱听,748还啥也没干呢,怎么就零碎了?!
而且面前这头胖野猪也忒气人,两只豆豆眼半眯半睁,搭配它左边那颗格外突出的大龅牙,妥妥一个看不起人轻蔑表情,看得748火大。
再加上薛大壮怂怂的叨逼叨,就跟浇在火上的油一样“腾”地点燃了748。它也忘了之前的害怕,脑子快速计算了一下,然后拎着烧火棍就朝着胖野猪的方面冲。
野猪王:……?
野猪王哪见过这场面,以往都是它追着别人四处跑,怎么这个两脚兽还朝它过来了呢?!
结果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被748抓到了破绽。748提着棍子跳上了树,然后借着反弹的力道腾空一跃,举着烧火棍朝着野猪王的面部砸去。
咚——!
一棒正中猪脸,野猪王疼的眼前一花,鼻子又酸又痛,脑子嗡嗡的响,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还没等它恢复感知,烧火棍着风声又砸了下来。这次打击的角度更惊奇,野猪王只觉下腹部猛地被打飞了起来,剧痛之下瞬间没了直觉,仿佛失去了什么重要东西。
噗——
野猪王两眼翻白,口吐白沫,肥壮的身体重重摔在了地上,挣扎了一下,很快没了生息。
748活动了一下手臂,发现薛大壮两只手的虎口全部裂开,鲜血滴答地落在烧火棍上,可见刚刚这一击的力道有多大。
“壮……壮士……”
随后赶来的金家兄弟傻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场面。
他们是追着野猪王过来的,原想着用箭射伤野猪的前后腿,限制它的行动。结果刚才野猪王一直与一名少年公子缠斗,两人瞄了几次都没敢动手,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误伤了人。
也就是犹豫一下的功夫,两人就看到那小公子疾跑冲刺上了树,在半空中轻巧的一个转身,举着棍子就砸了野猪一下,然后趁着野猪吃痛的当口攻其下盘,角度既狠又准,看得他俩也下意识地护住了脐下二寸。
金大哥:……疼。
金二哥:……疼。
等两人走进了观瞧,心里的惊愕几乎要溢出喉咙。
虽然看着只有简简单单的两棍,可打到野猪身上的效果简直惨绝人寰。
第一棍把野猪鼻打得凹进去了片,第二棍……野猪腰部以下已经成了血糊糊,血肉粪便都混在了一起,根本不能看了。
这娃子的力气咋这么大?!
金大哥看得心惊,金二哥却起了兴致,问748是谁家的孩子,想不想学打猎的手艺。
748对打猎没什么兴趣,刚刚那一击完全是人应激之下肾上腺素爆发的结果,也就是最近薛大壮一直严格执行训练计划,每天跑圈榨油推磨一样不落。不然光有肾上腺素也没用,身体底子在那儿摆着呢。
它礼貌地谢过金二哥的好意,并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你就是薛三郎!?”
金二哥惊喜笑道。
“那咱们还是亲戚哩!我是你堂嫂金七娘的二哥,这是我家老大,你叫我俩大哥二哥就行。”
“我听说过你哩,县里有名的秀才公!七娘养鸡的手艺就是你教的,我娘一直说要好好感谢你愿意拉拔兄弟!”
金二哥是个自来熟,平时见谁都能唠几句。
他本就欣赏748打猪的本事,又听说它跟自家能攀得上亲戚,当下便把748当成了一家人,兴致勃勃地跟他分享起打猎的各种小技巧。
“有话回去说,三郎的手还伤着呢。”
金大哥不得不提醒话痨弟弟。
金二哥陪着748回薛家处理伤口,金大哥一人拖着野猪走在后面。
一上手他才知道这猪有多沉,阿耶说这是野猪王说得一点都没错,他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野猪!
之前听妹妹说这薛家三郎之前不着调,浪子回头之后有如开了灵窍一般,不但酿出了鲜美无比的酱油,还用廉价的菽榨油,让桥东村家家户户锅里都多了油星,连京城的贵人都看重他,还给他封了大官。
原本他以为薛三郎应该是个文弱书生,清秀文雅谈吐风流。结果今日一见,清秀文雅是有的,举手投足间都和他们这些粗人不一样。
但文弱……
金大哥撇了一眼野猪王血葫芦一样的下身。
这哪里弱?
……这分明是力能扛鼎的霸王嘛!
第38章 猪猪好吃的方法
“力能扛鼎”的748可不知道金二哥脑子里的念头, 此刻的它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野猪的尸体,看看有什么好东西能用得上。
村里人一提到野猪,那当然就是吃肉。肉食在大唐虽然不算什么稀罕玩意,但是对普通的农户来说, 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常有的事儿, 这群冲进桥洞村的野猪理所当然成了年货。
野猪王是748杀掉的,所以一整头从里到外都可以由他自由支配。村里的规矩就是这样, 自己击杀的猪归自家, 与他人合力击杀的, 几家自己商量,能得多少野猪肉全看各人本领。
野猪王膘肥体壮,肉质紧实, 看得金二哥十分眼馋。
“这么多肥油,吃过正月没问题!”
肥油吗?
748摇头。
它又不缺油, 这个秋收它屯了整整一仓库的大豆,就算明年要捐出500石赈灾也不怕。
它有点好奇野猪肉的味道。
不过野猪皮和野猪鬃可都是好东西。野猪皮耐磨保暖, 不管是做鞋还是做背包都是不错的选择, 野猪鬃坚韧硬直,适合做刷子或者梳子。这头野猪王正值壮年, 毛皮都在最佳状态,着实不能浪费。
748决定找皮匠做两双鞋、两个背包,再找木匠定制一批大鬃刷, 用来清洗酱园的酱缸。剩下的野猪肉当然是吃掉,不过野猪肉质比家猪紧实,要长时间炖煮才能酥烂, 而且这么大的野猪拆分也很花费功夫,于是卷王748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坏主意。
它问代码箱里的薛大壮。
“红烧猪肉, 吃吗?”
不争气的眼泪从大壮的嘴里流了出来,但他还是压制住疯狂点头的冲动,小心地问道。
“统哥需要我干什么?”
748一指盆里被打得稀烂的野猪。
“这个你处理掉,再加修一门野猪解剖课。”
薛大壮琢磨了一下,点头。
“成交。”
于是在金二哥毫无觉察的时候,眼前的薛三郎已经由748转换成薛大壮,开始吭哧吭哧分解野猪。
748在脑内给他播放野猪的结构图,包括骨骼、肌肉和筋膜的走向,薛大壮拆解到哪儿解剖图就播放到哪,操作错误的时候748还会发出提示,效果堪比点读机。
金二哥看得十分稀奇。他都不知道妹妹婆家的这个亲戚竟然还会杀猪?!
虽然动作了看着十分生疏,但大体的位置和走刀的路线还是很精准的,一看就是有专门练过。
“三郎喜欢猪肉?”
金二哥好奇地问道。
薛大壮一愣,本能摇头。
“我不爱吃猪肉,猪肉太过腥臊。”
薛家虽然没落了,但是家底还是有的,再加上系统发放的任务经费,薛大壮从小到大的衣食用度都不差。
李唐皇室发迹于陇西,受北方游牧民族生活习惯的影响,从达官显贵到平民百姓,对于羊肉更加推崇。这一方面是羊肉一直有药用价值的说法,再有就是猪肉腥臊,需用许多香料蒸煮烹饪,这可不是平民百姓能负担得起的。
不过748没这个常识,在它的认知里,猪肉一直是人类重要的肉质来源,是薛大壮说他不吃猪肉,第一个惊讶的反而是他统哥。
“你不吃猪肉吗?”
748诧异地问道。
它回忆了一下,好像打从来到大唐还真就没接触过猪肉,可它明明看到桥东村有好几家养了小黑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