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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调香师(19)

作者:青枫垂露 时间:2018-07-13 21:43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悬疑

  “哦,住持一向不跟我们一起用膳,他每日都要在净室诵经,他的膳食都是释怀师兄送过去的。”
  秦非然将目光转向人群中的释怀,年轻的法师眉清目秀,此刻正低头诵经,仿佛一点都不关心案情的进度。
  秦非然问:“昨日住持是什么时辰用饭的?”
  “将近亥时。”
  “这么说,是在你下山之后?”柳雁欢忽然插嘴道。
  “是的。”
  “膳碗现在何处?”
  “今日一早,我见净室无人应声,就推门而入,看见住持躺倒在血泡之中。”
  “我问你碗在哪儿?”秦非然突然沉了声音,一双眼锐利地盯着释怀。
  “已经送洗了。”
  秦非然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哼笑道:“你是真聪明还是装糊涂,那碗既然在案发现场,那就是证物,你居然将它送洗?”
  见释怀不说话,秦非然步步紧逼:“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往往吓得三魂没有了七魄,可你像是一点都不惊讶。是你心理素质太强,还是你根本就不意外?因为释空身上的这些伤口,都是你捅的?”
  释怀懒懒地抬起眼皮,看了秦非然一眼:“先生在下结论之前,要有证据,否则便是污蔑。”
  秦非然笑了笑,转头看向柳雁欢。
  柳雁欢点点头,将一众人等招到天王殿,朗声道:“诸位,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殿中立刻响起了一阵人声,僧人们交头接耳,对柳雁欢的话半信半疑。
  柳雁欢走近程珂芳,冲她摊开掌心。
  上头躺着一枚涂着透明指甲油的碎甲片。
  “姨娘,如果我所认不错,这指甲上是你惯常用的‘郎丹’甲油吧。”
  程珂芳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指尖,这才发现食指的指甲不知什么时候劈掉了,一摸上去,生疼。
  “你的指甲为什么会在景芝的灵堂?林姨娘?”
  程珂芳骇然地瞪大了眼睛。
  “如果我所料不错,你的本名应该姓林才对。当日我在柳府中拾到你的手帕,上头印着林芳二字,程姓是你后来改的吧。”
  一旁的僧人诧异道:“小芳,是真的么?”
  程珂芳浑身一颤。
  柳雁欢颔首道:“我所料的果然不错,姨娘与寺中众人是认识的。”
  “或者,我再说得明白一些,你与释怀法师也是旧相识了。”
  ……
  殿内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程珂芳下意识得握紧了手绢,一双眼睛求助般望着释怀。
  “我记得姨娘曾经告诉我,你儿时常常要干活,烧火做饭、家务打扫无一不精。而当日丫鬟邀你来祥瑞寺时,你的表情让我十分不解。”
  “你当时似乎异常紧张,就连手帕都掉在了地上,也让我看清了手帕上绣的字。”
  “来到佛寺后,第一次上香,你就准确找到了存香的柜子,似乎对这儿的布局摆设都了如指掌。你做的斋饭,和寺里斋饭的味道如出一辙。不过这些细节,都不足以让我确定你的身份,直到我见到了身处恤孤院的璨容。”
  提到“恤孤院”三个字时,程珂芳眼神里充满惊慌。
  “恤孤院的孩子,长大了就要被卖至富贵人家,有些去做丫鬟,有些去做姨太太……”
  “够了!不要说了!”程珂芳拔高了声音。
  这是柳雁欢第一次见到失态的程珂芳,印象中的她,一直是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仿佛生来就与世无争。
  柳雁欢笑了笑,将目光转向秦非然:“槐先生,剩下的事情,由你来说吧。”
  秦非然看向一旁敛目而立的释怀,沉声道:“方才有人问,释空法师怎么会在棺材里被杀害,他本人当然不会自己跑到棺材里去,可如果有人将他迷晕后送入棺材,那便说得通了。”
  “昨夜你送给释空的那份膳食里,放了蒙汗药之类的迷药吧。”
  “在释空被迷晕之后,你与柳五太太将人抬进棺材里,再进行杀害。昨日夜里,我们在山上相遇之时,你的背篓里装的是甘草,甘草汁可以解一般的蒙汗药,你们是想在释空清醒的状态下,将他杀害。”
  “失血过多而亡,身上十几处伤口,无异于凌迟之刑。”秦非然的语速很慢,却因此让人觉得浑身发冷,他忽然回身指着程珂芳,“你用佛珠勒住释空的脖子,使他动弹不得,可最后力气过大,导致佛珠断裂,也就变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一堆珠子。”


第30章 小叶檀香
  释怀沉默半晌,忽然笑出了声:“施主,凡事是要讲证据的。如果说柳五太太的断甲是证据,那你们怎么证明,我一定和这件事有关?”
  柳雁欢哼笑道:“既然我们召集大家,肯定不会口说无凭,答案就在这一堆佛珠里。”
  话音刚落,众人都有些愕然。
  明明是一堆一模一样的佛珠,哪里有什么证据?
  柳雁欢却说:“请各位仔细看,这里的佛珠,其实并不是同一种材质,虽然从面上看材质是一样的,可释空法师常年盘佛珠,珠子表面更有光泽,而另几颗佛珠,则要暗沉许多。”
  柳雁欢回转头,看着释怀空荡荡的前胸:“你的佛珠又在何处呢?”
  释怀不答,挑眉道:“单凭表象,你就能断定这不是一串珠子?或许只是住持平日没有盘到那些珠子罢了。”
  “你真是见了棺材也不落泪,我今日就证明给你看。”
  说着,柳雁欢掏出火柴盒,烧了其中一颗珠子的表面。
  遇热后,珠子散发出一阵淡淡的檀香气息,悠远好闻。
  这时,柳雁欢拿起那颗暗沉的珠子,珠子遇火候,不仅没有香味,反而发出了一股子酸臭味。
  众人纷纷掩住口鼻,看向释怀的眼神也变得微妙起来。
  柳雁欢解释道:“前一种是住持佛珠的材质,也就是小叶紫檀,遇火烧会散发出檀香气息,而后者的材质则是红酸枝,灼烧后会散发出酸臭味,与前者相去甚远。我想释怀法师若有盘佛珠的习惯,手上多少也会留有一些味道。”
  “又或者,释怀法师愿意拿出自己的佛珠给我们对照一下?”
  释怀沉默了,忽然,他疯了一般将案台上的物什都拂到地上。
  “那老不死的,死不足惜!”释怀通红着一双眼。
  “他简直不是人,为了钱财,居然干起了卖人的勾当,把恤孤院的女孩卖给人做小或是做丫鬟,他活该千刀万剐。”
  “都说佛家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我那么勤勤恳恳地吃斋念佛,可对我最好的人还是要被卖掉,去做别人的姨娘!”
  此话一出,程珂芳就忍不住捂着脸哭出了声。
  殿内回荡着她凄哀的哭声,听得人整颗心都揪了起来,就连一向最泼辣的陈桂芳,都失了言语。
  最终报了官,彻查了恤孤院卖人的勾当,三个住持的同党被送了官府,释怀法师和五姨娘也被送了官府。柳雁欢看着哭得昏天黑地的柳雁均,心里无论如何也快活不起来。
  这一次,柳家众人是真的要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了。当柳雁欢捡好行囊出门时,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外的秦非然。
  “现在,你相信我的清白了?”
  柳雁欢轻声说:“抱歉,我不该怀疑你。”
  “无妨。”秦非然看了眼他背上的包裹,“看来我们要道别了。”
  看着专程来跟自己道别的人,柳雁欢心下五味杂陈。
  秦非然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循规蹈矩的生活中,骤然生出的意外。
  让人措手不及。
  柳雁欢隐隐地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比如秦非然随性的职业、豪迈的作风、成迷的身家,又比如随随便便就可以搞来枪械。
  柳雁欢并非生长于新朝,却也明白这一切绝非普通人可以办到的。
  他控制着自己不去探究,不去好奇,不去揭秘,满足于做一回君子之交,就这样井水不犯河水。
  可理智如他,心底也不免生出一丝遗憾:为什么如斯优秀的男人不可以在自己的考虑范围之内呢。
  柳雁欢看着秦非然脸上慵懒的笑容,没有找到答案。
  “我走了。”柳雁欢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再见。”
  回到柳家的日子,很快让柳雁欢将这点缱绻的思绪抛到了脑后。
  柳明崇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整张脸青黑难辨。
  他将自己关在屋里一宿,第二天陈桂芳推门进屋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已经昏厥过去的人。
  最后还是拼命掐着人中急救才将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只是自此,柳明崇便一病不起。他有意将柳家的生意交给柳雁欢打理,可柳雁欢对此兴致缺缺。
  与他相反,柳雁麟在陈桂芳的熏陶下,对书局的经营流露出极大的兴趣。
  柳雁欢也不藏着掖着,他十分乐意当甩手掌柜,将书局的校对、编纂工作都交给了柳雁麟。
  这一日,他正在院内看着香谱,忽然瞧见柳雁麟风风火火地跑进来。
  见到他就喊:“哥,槐墨……槐墨他……”柳雁麟跑得太过着急,说话都上气不接下气的。
  “慢慢说,不着急,他怎么了?”
  “他的书稿交过来了。”
  “嗯,写得如何?”
  “他……”柳雁麟皱眉道,“他换风格了。”
  “嗯?”
  “先前槐墨的书里,都是一个男主人公,独来独往的,就像乱世里的孤胆英雄。可是在新书里,他给男主人公配了个伴侣,两人一起破案。”
  “这不挺好的嘛,至少不是孑然一身了。”
  “可是……可是这伴侣,是个男人啊。”
  “噗。”柳雁欢刚喝进口中的茶,没忍住喷了出来。
  柳雁麟瑟瑟发抖地拿着一叠手稿:“哥,这是发还是不发呀?”
  柳雁欢咬牙道:“发!当然要发!他自己都不在意名声,我们在意什么?这书一旦面世,定然一石激起千层浪。雁麟,你记住一句话,今日博得的眼球,明日就是真金白银,不怕他真下流,就怕他假正经啊。”
  同一时刻,秦公馆内,郭斌脸色微妙地报告:“书稿已经给柳家少爷送过去了……您这样真的好么?”
  秦非然翻看着手里的文件,轻笑道:“现在外头不是到处在传,我喜欢男人么?郭斌,你的思想未免太食古不化了,要紧跟时代。”
  郭斌低下头,有些无言地看着满脸戏谑的秦非然。
  “莲官那边怎么样?”
  “来信了,邀三爷到‘朋来’戏班相见,说是多日未见,甚是想念。”


第31章 夺魂金丝熏
  柳雁欢刚从槐墨“两个男人携手破案”的世界里回过神来,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彼时,陈桂芳还坐在屋里嚎:“老爷,老爷你的病何时才能有起色,你若是不快些好起来,留下我们孤儿寡母任人欺凌该如何是好……”声泪俱下的哭诉让整个大厅蒙上了一层阴翳。
  柳雁欢拿起听筒的那一刻,陈桂芳的哭声却奇迹般地停下了。
  “大少爷,您回来了?”芸笙娇俏的声音从听筒那端传来。
  柳雁欢禁不住微微笑了:“嗯。”
  芸笙似是有些不满:“您忘了三日后是什么日子了?”
  “怎么,你有戏,要我去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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