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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预备天子(217)

作者:一只贝壳 时间:2022-09-04 10:03 标签:宫廷侯爵 爽文 聊斋 历史衍生

  “他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出得了凤阳?”
  “蝼蚁尚且偷生,又何况是人?殿下和朝中的聪明人呆久了,恐怕很难理解芸芸众生拼死一搏的想法。”
  朱标想了想,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会等乡亲们无路可走后,率领大家聚众闹事。”卢近爱道,“凤阳即将成为帝乡,如果出了反贼,那些酒囊饭袋之徒便再也不能冷眼旁观,总会推出一个弃子来解决问题,到时候我主动承认自己是主谋,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则危机可解。”
  “可是那样他们依然不会去动刘德,反而会把你给问斩。”
  “只要能为民抗争,生死算得了什么。”
  朱标闻言,仔细端详卢近爱的脸色,发现他果然是认真的,没有半分虚伪地认同自己所说的道理,不是做做样子而已。
  妥了。这次回乡最大的收获不是成精的凌霜侯,也不是什么刘英刘继祖,是这位字胜欲的卢近爱!
  “卢先生,可有出仕的想法?”
  卢近爱一愣:“殿下不觉得我说话太直吗?”
  “说话直算得了什么?”朱标道,“只要说的话是对的,再怎样直也无所谓。”
  此话一出,老是不受待见的卢近爱显然十分感动,眼眶红了一下,回答道:“回殿下,草民的确有出仕的想法,可我不能平白无故去做官,还是等朝廷开了科举再说吧。”
  “院试,乡试,会试,一层层考上去要到什么时候?”
  卢近爱道:“能考到什么时候就考到什么时候,殿下给我开了特例,叫别人怎么想?”
  刚说出怎样直也无所谓的朱标立马被怼了一下,他无奈道:“那你先和我会应天,我给你安排一些庶务,省得在这里把柿子树给吃秃了。”
  “咳。”卢近爱有点尴尬,但还是道,“殿下不可,规矩不可以轻易更改,哪怕是庶务,也应该要走朝廷的……”
  “你去镇妖司处理庶务。”朱标打断了他的话,“镇妖司和朝廷互不干涉,近日才有交接,你就去那里吧。”
  再推辞下去会失了礼数,乃是大不敬,卢近爱只好闭口不言,不过看他的样子,并不因为天降富贵而产生出半点喜悦。
  朱标更加满意了,说到底他回来一趟,本来是走个过场,有意外发现真是再好不过。
  “殿下之后有什么安排?”卢近爱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殿下的安危岂止是千金而已?想必您扮成这个模样出来,也是瞒着众人的,早些回去为好。”
  朱标只能道:“卢先生说得对,不过我隐姓埋名确实有事要忙,还望先生帮着拦一拦刘德,等我忙完了事情,再腾出手来治他。”
  “殿下要忙到什么时候?”卢近爱并不领情,担忧道,“时间一久,百姓们无知愚昧,是撑不下去的。”
  “明天就好。”朱标看着卢近爱,自己选的臣子自己得重视,他把六出白叫进屋来,“这条狗没什么大本事,咬死几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我把它留给你,以防刘德鱼死网破。”
  六出白看看朱标,对卢近爱摇了摇尾巴。
  “草民谢殿下恩典。”卢近爱恭恭敬敬跪下又磕了一个头。
  朱标起身走远。
  其实他把六出白扔给卢近爱,抱的不仅仅是考虑安全的心思,他要离开村子,去一趟别的地方,六出白太过显眼,方圆几百里就它一只细犬,容易被那些暗中保护的人发现。
  是的,虽说朱标再三告诉那些将领不要跟来,但他们怎么可能放心得下,凤阳外面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人,在门口打着转不敢进来呢。
  万一世子出了事情,他们心里都清楚,自己就算是长了十颗脑袋,也不够朱元璋砍的。
  也就是古代的百姓们没有必要的事情从不出家门,否则早要有人发现不对了。
  趁着天黑,朱标拿着破碗,躲过自家的兵卒和巡逻队,悄咪咪朝凤凰山底摸去,那里有一座皇觉寺,是老朱同志出家修行的地方。
  现在的皇觉寺还是无名野寺,日后要靠皇帝赐名才能繁荣起来,柿子树和破碗没有交集,寺庙总得有一些,朱标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四野空旷无人,黑漆漆的天幕下是隐绰的山影,沉甸庞大,明月当空,散发的光芒却很微弱,只有黄色的一小点,仿佛是什么颜料草草在天上点了点。
  即使是朱标,也觉得这里有些瘆人。他顺着小路来到山下,远远地看见有一个角落灯火通明,隐隐有歌舞声传出。


第139章 碗很痛苦
  破庙,夜晚,光亮还有歌舞声,朱标虽然不想让自己的思想显得特别老套,但是不得不说,这种时候不闹点鬼,简直对不起他心底隐隐的期待。
  那个亮光的地方应该就是皇觉寺,凤阳这种小地方经历连年的战乱后,物力极致匮乏,人们绝对不会有心思再修第二座寺庙,操什么闲心在宗教上,所以也不会有和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受罪。
  朱标向它望了一眼,把碗草草用布条裹了,随意背在身上,然后向坡下走去,反正它又不会碎,待遇就别那么好了。
  庙中确实很破败了,四处都有漏洞,在堂中靠左前方的那块地方,墙面还比较完整,勉强能做到不进寒风。
  地上有些干柴,燃烧着一丛篝火,火光投映在四大天王的泥塑上,照出半面的光,半面的影,它们的身影于是变得清晰了一些,能够令人看见。上面的彩漆已然斑驳不堪,原本威严的面庞模糊难辨,许多蜘网挂在黏在那里,网住了不少从房梁上落下来的灰尘。
  枯枝败叶随着寒风席卷入门。
  庙宇和火光有了,歌舞声又在哪里呢?
  “跳呀,你怎么不动?”
  火堆前方,身穿金红长裙的少女正抱着一只木鱼摇动,漆黑的长发一下一下在背后荡着,从发丝间依稀可以窥探到其侧脸。
  世上的诗人大都只会用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等词来形容姑娘的容颜,可要是让他们亲眼看见破庙里的少女,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语言无法道出的美丽。
  那身红底绣金丝的衣裙已经足够绚烂美丽,稍微一动便夺人眼球,但是比起它的主人来说,还是逊色太多。
  不过世上的事可能大多美中不足,这么漂亮的少女,跳起舞来没有半点章法,好像一个大狒狒在捶胸似的,春天吐丝的毛毛虫和她一比,都算是涌动得有规律。
  “跳个屁的跳,我不干了。”秃毛的扫帚似乎是再也受不了了,大喊一声倒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起来,“我都要烦死了,一天天的只知道跳舞,你们都不会腻吗?就不能安静一点?”
  木鱼停下敲击,从少女手中挣脱:“我是一只木鱼,你不叫我敲敲打打,我还能干嘛?”
  在案台上蹦跳伴奏的十几颗佛珠叮叮当当回弹几下,也停住了,七嘴八舌回答起来。
  “是啊是啊,没别的事可做。”
  “这是运动,你懂什么。”
  “我们的节奏是不是乱了?扫把不喜欢诶。”
  “它不喜欢?它怎么能不喜欢,我这就和它理论一番。”
  音乐声消失了,庙里反而更吵了,扫帚绝望地呻吟道:“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是,你是木鱼,你不要让我来扫地啊,这里这么破,你们又这么乱,凭什么让我收拾残局?”
  观音像前的蒲团慢慢叹了一口气:“扫帚,大家只有这点乐趣,你多多包容吧。山风猛烈,灰尘是清理不完的。况且破则生异,乱则有妖,什么时候这里变得干净了,什么时候我们也就消失了。”
  少女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争吵,蹲在地上捧着脸,迷惑道:“不跳舞了吗?好无聊哦,那我们来讲故事吧。”
  扫帚不过发发牢骚,其实没想做些什么,便扭捏道:“行吧,总比唱歌强,谁来讲?谁有新鲜东西?”
  “我来。”一颗佛珠兴奋地跳了跳,“前几天有一只乌鸦差点把我吃了,为了道歉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正好让大家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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