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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者意外地讨人喜欢(40)

作者:摄氏度三 时间:2023-08-04 10:49 标签:ABO 架空

  明明已经习惯了肢体接触,但布置婚房的情景实在是太特别,两个人都僵住了。片刻后林青衫收回手,按在桌子上,心怦怦直跳。温绍征稍微摩挲了一下指尖,咳了咳:“……继续吧。”
  “……嗯。”
  这个星期两个人都像是约好了一样克制了亲热的行为,退回了刚交往不久都相处模式,不约而同地把精力留在婚礼的那一晚。虽然温绍征说做不做到时候再看,不过说实话无论是温绍征还是林青衫都已经心中有数了……越是达成共识就越让人紧张。
  地板铺上玫瑰假花和红白毛绒,窗边垫上白色绸缎后在一侧放上一个红色的藤枝玫瑰吊椅铁艺装饰,按上白纱和红色厚重布窗帘,空花瓶……所有的一切都布置完毕,只剩下结婚前天才铺的被子,以及结婚当天才放的新鲜花朵。
  “到时候一定会很漂亮吧。”
  “还会很香。”
  “确实。”选择花的时候林青衫更在意寓意,而温绍征则比较在意味道,特意考虑哪些和他们尤其是林青衫的信息素味道比较搭,又不喧宾夺主,“我很期待那天会闻到什么样的盛宴……”
  “……我也是。”
  互相蹭了蹭后,两个人不再言语。
  在期盼和紧张中,经历了太阳月亮的反复催促,大婚之日终于到来。
  根据二人的意愿,婚礼在户外进行。
  林青衫闭着眼睛感受化妆的刷子轻轻扫过他的面部,发型也被一点点固定起来,然后是条纹衬衫、衬衫夹、马甲、外套、领结、长裤裤、皮鞋、花朵……
  林青衫看向镜子中的自己——好陌生。
  镜子里这个神采奕奕的男人,真的是他吗?林青衫不由得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看了看镜子,傻瓜一样地突然笑了起来。
  “另一边也准备完毕了。”
  “好的,谢谢。”
  林青衫深吸一口气,迈出一步的时候他甚至听到皮鞋落地的声音敲击在自己的胸口上。走廊并不长,但他感觉自己走了很久,很久。
  迈出长廊来到户外的瞬间,眼前豁然开朗,和自己一样穿着白色西装的温绍征也一同出现在面前。
  剪裁良好的西装把温绍征的身体轮廓很好地勾勒了出来,看起来如同艺术品一样比例完美。他的头发也梳了上去,看起来分外肃穆。
  但温绍征的表情稠得能拉丝,温得能融化。
  因为在户外,林青衫能清楚地看到温绍征的身体蒙上一层日光,如同天神一样闪闪发光。
  然后,他朝自己伸出了手。
  林青衫把手放了上去,立刻被握住了。
  两人缓缓地走过毯子,一步一步、一下一下地肩并肩前进,走路的晃动让两个人的身体靠近又分开,又亲密又因礼仪保持了叫人难耐的距离。
  现场的人并不多,不过即使多了他们也注意不到别人了,只能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温度,和自己胸膛的心跳。
  “…………
  温绍征,你愿意和林青衫结为一生的爱侣,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无论富裕或是贫穷,无论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快乐或是忧愁,始终与他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吗?”
  温绍征稍微握紧了一些,点了点头,缓慢而珍而重之地说:“我愿意。”
  “林青衫,你愿意和温绍征结为一生的爱侣,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无论富裕或是贫穷,无论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快乐或是忧愁,始终与他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吗?”
  林青衫也握紧了温绍征的手,刚开口时还有些发不出声,但最后还是有些哽咽地回答了:“我愿意。”
  “那么,请你们互相发誓,以吻立契。”
  一阵风吹过,发出刷啦啦的声响。
  第一次和温绍征见面的那天也是这样的晴天,一大早林青衫就像个人偶一样被打扮着,枯坐在房间里看着被框住的天空颜色逐渐变化,直至深夜。
  结婚是林青衫迄今以来绝大多数人生都被耳提面命的东西,是曾经他认为决定命运和人生归宿的东西。说实话,林青衫一开始会选择继续和温绍征相处而不是远离,除了对温绍征有好感以外,也多少存了点对婚姻和林家口中的Alpha的憧憬。
  结果,真的交往下来,自己不知不觉间把什么结婚什么Alpha抛到脑后了,只想着和温绍征在一起就好。
  “林青衫,我温绍征愿意和你结为一生的爱侣。”温绍征伸手抚摸林青衫的发丝,亲吻林青衫的鼻尖,气息轻轻喷洒在林青衫的脸颊上,“……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无论富裕或是贫穷,无论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快乐或是忧愁,始终与你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
  “温绍征,我林青衫愿意和你结为一生的爱侣,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无论富裕或是贫穷,无论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快乐或是忧愁,始终与你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
  林青衫闭上眼睛,一个吻如同预料中的一样轻而坚定地落下。
  温绍征灼热的呼吸清晰可闻,轻轻地含着林青衫的嘴唇,微微的拉扯感传来,似乎昭示了对方想要唤情的意愿。
  但这里终究是外面,温绍征的吻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他深深地凝视着眼前的脸,每一根睫毛都不放过。
  “……我爱你。”
  林青衫唇齿间能感觉到温绍征说话时的气息变化,他缓缓睁开眼,流传的眸色像从牛奶里捞出来的黑曜石。
  他微微踮起脚尖,也给了温绍征一个吻。
  “我也爱你……绍征。”
  两个人注视着对方眼睛里的自己,最后在温倩华带出起哄的中拥吻,旋转着交换了一次方位后放肆地唇齿交缠。空中飘下花瓣,在温绍征的要求下,里面特意加了新鲜的桂花,让整个现场都弥漫着桂花的馨香。
  婚约结束了。
  从此以后,便是婚姻。
  林青衫不再是温绍征的婚约者,温绍征不再是林青衫的婚约者。
  但林青衫是温绍征的林青衫,温绍征是林青衫的温绍征。
  一度停滞的时间重新流动了起来,林青衫抬起头望了望天空。
  一张巨大的蓝色绸缎铺开来,上面一点白色都没有,只有太阳透出的耀眼光芒。温和的浅蓝蔓延到望不见尽头的远方,随着风微微飘动着,给结婚进行曲伴奏舞蹈。
  好一个晴朗的美妙日子,他不由得这么想。


第二十八章 番外 非命
  从有记忆开始起,周围就总是充斥着亲戚的嘲讽。
  因为我的妈妈和我都是Omega。
  Omega比Beta和Alpha都要娇贵,干的活少,优点也就一个能生,但说到底Beta也能生,不是非要Omega不可。说到底Omega最后都是Alpha的东西,不能传宗接代,生了就是个赔钱货。
  偏偏我就是个Omega。
  妈妈没少因为这件事挨骂,后来生了几个Beta才好了许多,但平时也没少被嘲讽过。面对别人的指责,妈妈总是一言不发,也就我偶尔会靠着“童言无忌”的幌子状似无意地回击他们。
  在爸爸因病去世后,所有孩子都给了别人,妈妈只剩下我一个了。
  “我只有你了……只有你了。”妈妈抱着我哭着这么说。
  这有什么要紧的,那些神头鬼脸的家伙离得越远越好,我和妈妈两个人也能过得好好的,而且爸爸留给我们的房子也还在——我本是这么想的,可是很快,我们的生活质量急剧下降。
  寡居的Omega叫村里其他男人蠢蠢欲动,妈妈不堪骚扰,惹到了别人。想要再找些短工做,可对面一看是Omega就不想收了,就算妈妈说自己能胜任甚至可以少给点工钱,但对面也不想请一个有固定发情期的Omega干活。
  随着我的年岁见长,虽然妈妈的性格依旧是那么懦弱,但我的脾气却变成了十里八乡都闻名的泼妇,说我没个Omega样。
  Omega样有什么用?能让我和妈妈吃饱饭?有些人就是不骂不行,一副了不起的样子,结果被我这么个年纪不大的人指着鼻子骂就不行了,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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