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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红,让你蹭呀!(118)

作者:折吱 时间:2023-03-31 09:56 标签:甜文 娱乐圈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季清躺在陆东南腿上,舒舒服服的看了起来。
  主要是吧,人家都已经是官方CP了,弹幕里绝壁不会再刷到青稞什么的。
  哈哈哈哈哈。
  他可真是个机灵鬼。
  综艺都是有台本的。
  只不过,演员们在电影电视剧里都是在演其他的角色,演员们在综艺里演自己罢了。
  看似对妻子体贴入微,草国民老公人设的男艺人,私底下是个玩咖。
  动不动就在镜头面前牵手,拥抱,以及亲吻的一对情侣,实际上是各玩各的,只是碍于CP的捆绑利益,所以才接了这档综艺节目罢了。
  被称为圈中模范夫妻的中年明星夫妻,因为女方多年未孕,男方瞒着女方已经有了一个私生子,另外买了栋房子养着一大一小,现在已经是貌合神离。
  其他两对年轻艺人陆东南不认识,倒是从几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两对情侣的综艺表现要真实许多。
  陆东南对这类的综艺节目没有任何兴趣,还是陪着看了一段。
  茶几上摆放着果盘。
  陆东南拿了一颗草莓,喂到季清的唇边,“下一期帮唱嘉宾人选定好了吗 ?”
  季清咬了一口,草莓汁从他的唇角渗出,鲜红欲滴。
  陆东南眸光漆深,低头,吮干净季清唇边的草莓汁。
  香甜的草莓汁抵达舌尖,当然,不及他的小朋友的千万分之一。
  季清耳根红透,双手却是主动地搂住陆东南的脖子,闭上眼。
  在亲吻乃至更为亲密的事情上,他的小朋友从来都是害羞又大胆。
  陆东南把手中季清没吃完的,那剩下的一半,放进了自己的嘴里,一半咬着,一半露在外面。
  明知道,这是猎人给猎物布的陷进,猎物还是甘之如饴地一脚踩陷阱里。
  只能怪猎人长得太好看啦!
  季清慢慢地凑上去,把露在外面的那一口给吃了。
  舌尖没来得及撤退,就被猎人精准地捕获,双双倒在沙发上。
  季清的后背陷在沙发上,他修长的手指没入陆东南的发梢,白皙的脖颈微微仰起,眼尾绯红。
  两人这阵子没怎么见面,季清的身体敏感得厉害。
  没过一会儿,就交代了。
  陆东南轻笑了一声。
  季清脸颊红透,那手捂住自己的脸。
  陆东南把他挡在脸上的手给拿了下来,怜爱地亲了亲他的鼻尖,“不错,进步了。”
  季清张嘴,在陆东南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唇瓣抿了抿,“前辈骗人。”
  是快是慢的,他自己能一点逼数么得有?
  陆东南含住他的耳尖,吐出,声线低沉磁性,“至少这回,小清宝会主动了。”
  会主动,握住他的手了。
  季清的脸“轰”一声,红透了。
  羞愤地咬住陆东南的手指。
  陆东南的手指,在他的舌尖上压了下。
  这个动作,可就太涩情了。
  季清脖子红透,就连锁骨那一片都是绯红的一片。
  孩子大了,长本事了。
  这回,不但没有着急忙慌地把手指头给吐出来,还舔了舔指尖,绯色的眼尾扫向陆东南。
  陆东南眸光倏地转深。
  季清明天一整天都有行程,陆东南不好今天把人折腾得太厉害。
  即便如此,季清还是累得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那档恋爱综艺节目竟然还没播完。
  当然,两人现在是谁的心思都不在综艺节目上了。
  季清是还没从刚才那事儿的后劲当中缓过神来,陆东南是从一开始就没任何兴趣。
  这档恋爱综艺的节目主持人,也是许意。
  话题不知不觉,又重新回到《乐之歌王》这档节目上。
  季清枕陆东南大腿上,手上拿亲亲男盆友的一只手玩着,“对了,说起来,我下一期的帮唱嘉宾人选还没选定呢。”
  季清挺发愁,“公司的意思是,最后一期了,帮唱嘉宾的人选不仅仅要考虑到嘉宾帮忙夺冠的实力,还得考虑人气。”
  因为这样才会有话题,有关注度。别的艺人团队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事情就难搞了。
  有实力的歌手不难找,圈子里一抓一大把的,可是既要有实力,又要有人气,就没那么容易了。
  毕竟在流量时代,不是有实力就代表有人气的。
  《乐之歌王》有一个很重要的评审环节就是观众评分。
  很多现场观众其实是没有那么专业的,他们的打分也就会带有强烈的自我喜好。
  要是请的歌手没什么名气,很大程度上的确会影响观众打分。
  那万一有嘉宾没能请到高人气又兼具实力的帮唱嘉宾怎么办?只能认输吗?
  倒不一定会输,赢面没那么大也就是了。
  不公平是吗?
  为什么好好唱歌的不能获得冠军,而要拼人气?
  可这就是现在圈中的现实。
  一个歌手老老实实埋头唱歌,除非真的是气运来了,挡都挡不住,否则没有曝光,没有人气,大概率是很难火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公司提出,在他没有心目中帮唱嘉宾人选的情况下,由他们出面替他联系合适的几位歌手,最后再从中挑选出最合适的那一个,季清没有拒绝。
  想要他的歌被更多的人听见,想要有更多粉丝认识他,他当然需要更多的曝光。
  所以,季清的粉丝称他为人间清醒,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不蓄意炒作,但是也从来不会故作清高。
  这也是为什么季清这么圈粉的原因。
  这样的爱豆,谁会不喜欢呢?
  陆东南若有所思,“你心目中有想要合作的歌手吗?”
  “我吗?”
  季清眨了眨眼,“其实要是不考虑任何因素,我会想要邀请许焕,许前辈。我很喜欢他早年的那首《飞鸟》。”
  是偏古风的一首歌。
  许焕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这种带有古风风格的歌曲,个人色彩浓郁。
  这样的曲风,在夜深人静,或者是一个人看书,冥想的时候,是极为合适去听的。
  在舞台上,尤其还是歌曲竞技类的舞台,又是总冠决赛,多少有点吃亏。
  “没想过唱你自己的歌?”
  季清一愣,“我自己的歌么?”
  这个他还真没想过。
  也有歌手在比赛时会选择唱自己的成名曲的,季清没有过。
  怎么说呢,成名曲固然是自己最为拿手的,可也恰恰是因为自己最拿手的,所以想要唱得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太难了。
  人最难超越的不是强大的对手,往往是曾经的自己。
  “我很喜欢收录在你最新个人单曲里的那首《星光》,而且,很适合拿来改编,两个人合作来唱。只不过你原来的曲子偏轻快,如果真的确定到时候要唱这首歌,可以对歌曲进行适当的改编,多加入一些音乐元素,让它更适合呈现在总决赛的舞台上。”
  陆东南口中的这首《星光》,就是季清第一次坐陆东南的车,在车上随口哼哼了几句的那只歌。
  那次陆东南听了旋律,就非常喜欢。
  回去后,就把季清作曲的每一首单曲都播放了一遍,最后找出的这首歌。
  “我看行!本来我是想等着帮唱嘉宾确定下来,再决定参赛曲目的。现在可好,总算是定下一首了。帮唱嘉宾人选这一方面,前辈有可以推荐的人选吗?”
  “我去如何?”
  季清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好啊。”
  等到反应过来陆东南刚刚说得什么,季清一下急忙忙地从沙发上坐起,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还险些从沙发上掉下去。
  被陆东南用手臂把屁股给托住了。
  陆东南抱着人,坐在他的大腿上。
  季清眸子睁圆,“前辈您,您刚刚说什么?”
  陆东南的手在他的脖子后头捏了捏,“我去当你的帮唱嘉宾,如何?”
  季清捧住陆东南的脸,上下打量,“前辈你确定你没在开玩笑?”
  “嗯。不开玩笑。合唱曲目就定下《星光》,剩下两首你自己单人唱的曲子,你可以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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