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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朝当县令(64)

作者:偷吃锦鲤 时间:2019-09-21 09:44 标签:种田文 悬疑推理 穿越时空 小门小户

  宗一封押着邓武去监牢,期间邓武有好几次想自尽,怎奈锦衣卫经验丰富,直接敲晕了他,此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第65章
  案子已破, 毛磊也该起身回成都府了,虽然邓武没有交代出什么,但基本已经确定此事与昌建起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身为按察使,毛磊必须要回府里坐镇。
  临走前他又一次去见温瑜, 留下了许多鼓励的话,大意是十分看好这个年轻人, 等着他升官后离开蒙阳,相信他们还有再见的一天。
  温瑜感到受宠若惊, 想不到成日板着一张脸的毛大人还有这么和蔼的一天。不过他的话倒是提醒了自己, 县官三年一考察, 目前他已将在蒙阳做了两年,到时候十有八、九是要离开的。对于这座他亲自参与的城,他着实有些不舍,何况还有徐敬……如果他真的调回京,季卿怎么办?
  想道要跟他分开,温瑜不禁一阵鼻酸, 算了, 反正还有一年, 实在不行再想办法。温瑜没有过多的伤春悲秋, 因为温琼马上要院试了。
  跟县试、府试不同, 院试是由四川学政主持的考试,考试分正式、复试两场,主要考八股文和试帖诗, 是童子试的最后一场。院试成绩合格,才能被称为秀才。
  对于这次考试,一向吊儿郎当的温琼表面上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实际也有些紧张,每天挑灯夜战到天黑,没几天就瘦了一圈,温家人看了都觉得心疼。在温瑜的吩咐下,成天给他进补,小福哥儿也跟着沾光,每日吃的小脸红扑扑的。
  温瑜怕小孩子吃多了难受,便带着他在府周围来回转,四处消食,结果一连几天都遇到宗一封。
  当他们又一次“偶遇”之后,温瑜再也忍不住了:“宗大人,我记得你家是在城西是吧?离这里也挺远的,你每天散步还真是挺辛苦的啊。”
  宗一封假装没听见,继续厚着脸皮道:“温兄说笑了,习武之人这点路算什么,况且蒙阳山好水好人也好,我忍不住就来转一转。”温瑜被他的无耻震惊了,以前这家伙对自己的称呼明明是温大人,现在变成温兄,意图已经差不多明晃晃的写在脸上了。
  宗一封接着道:“想来之前温兄不是还曾让小弟住到县衙里,当时我初来乍到,担心给您添麻烦,现在我们都这么熟了,而且白莲教还是个隐患,不如我恭敬不如从命,现在搬过来吧。”
  温瑜皮笑肉不笑:“不必了,如今邓武已经伏诛,而且根据成都府传来的消息,张平原那帮人好像也被收拾的差不多了,哪还有什么危险?蒙阳就不劳大人费心了。”
  宗一封无奈的耸耸肩:“既然温兄如此坚持,我就不再勉强了。”说着又蹲下给从怀中掏出两块精美的糖果递给福哥儿:“大侄子长得真可爱,这糖给你吃。”
  到了这里温瑜再也忍不住,直接给了他一脚:“混账东西,谁是你大侄子!”
  宗一封嬉皮笑脸的跑开了。
  温瑜气呼呼的带着儿子回府,福哥儿看爹爹生气,乖乖在一旁一声不出,小胖手不住拍他的胸口给他顺气。
  温瑜欣慰,还好儿子贴心,不然他怕是要被那王八蛋气死。
  转眼就到了院试的时间,因为温瑜忙着处理政务,这次就让温琼独自带着两个下人上路。温琼明显有些不情不愿,温瑜叹气,是他把家里孩子看得太娇惯,现在几个小的也就温玉兰好点,剩下两个根本离不开家,于是耐着性子安抚了温琼两句。
  温琼蹬鼻子上脸:“那我这次要是考得好,大哥能给我点奖励不?”
  温瑜一愣:“你想要什么啊?说出来听听。”
  “那个……”温琼有些扭捏:“我最近,认识了一个朋友,我俩说好等过一阵去苏州找唐寅玩……”然后小心翼翼的看着温瑜:“大哥,我能去吗?”
  温瑜哭笑不得,看来是他想多了,也是,温琼这没心没肺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恋家的,不过这样也好,男孩子多出去闯闯增长下见闻。他故意板起脸:“什么样的朋友?晚上带回家我见见,到时候再看你表现。”
  温琼一蹦三尺高:“他叫王守仁,绍兴府人,这次是母亲去世后来蜀陪伴外祖的,尤为博学,连我都自愧不如,大哥你一定会喜欢他!”
  温瑜面容逐渐凝固:“……你说他叫什么?”
  “王守仁啊”温琼继续嚷嚷,“他爹还是十七年的状元,家学渊源。”
  “……”错不了了,就是圣人王阳明,温瑜激动的不知说些什么,这可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人物啊!能见到偶像小时候,他温瑜也算没白穿一次了!
  温琼看着大哥神色变幻莫测,有些摸不着头脑:“大哥?”
  “嗯?”温瑜摆出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看得对面打了个寒颤。“咳咳……你那朋友的父亲王华,也算是跟我同一年考的进士了,我一直十分仰慕他的才学。你这个朋友,我看很好,好好跟人家相处。”
  结果等到了晚上,温瑜真的见到偶像的时候,不由有几分失望,这还是个半大孩子啊,只见对面的少年眉目如画,一脸青涩。而且看得出来思维十分跳脱,非常尚武。
  听闻徐敬曾跟草原人交过手便一直缠着他交流。不过圣人学识还是扎实的,礼数也十分到位,不愧是家学渊源。当得知他曾单枪匹马独自一人杀向蒙古和边境骚扰百姓的敌方士兵厮杀的时候,温瑜竟不自禁同情起自己那位名义上的同窗王华,熊孩子的家长不好当啊!
  一顿饭下来温瑜吃得心不在焉,不断将眼前的跳脱少年和印象中的大圣人做对比,总有一种偶像幻灭的感觉。
  王守仁还浑然不知,他这次本就是来散心的,早就听说蒙阳这个地方人杰地灵,这次来不仅结识了温琼这位志同道合的好友,还有幸见识的蒙阳的父母官,对于温瑜这位一心为民的好县令,他可是极为佩服。虽然此人学识一般,比自己父亲差得远,但能看得出,此人眼界甚广,有些观点新颖的让人眼前一亮。就是不知为何这位温大人总是神情复杂的盯着自己,让人不由头皮发麻啊!
  等见完王守仁,温琼也差不多该启程上路了,这次温瑜只命钱妈妈和两个护卫跟随,有钱妈妈照顾弟弟的饮食起居,他自己还是放心的。
  温琼考科举暂时放在一边,对于蒙阳来讲,现在还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事,蓖麻丝终于可以大规模上市了。自古以来,盐铁茶丝都是赚钱最快的东西,前两样是不用想了,就算温瑜有门路,这里面水也太深,贸贸然分一本羮怕是要被那些大鳄们抽筋拔骨。
  蒙阳的茶现在虽然小有名气,但还在上升阶段。蓖麻丝之前就投入市场一部分,反响相当不错,这也给了温瑜和王家信心,直接下令大规模生产,目前终于到了见证成果的时刻。
  王以溪还是一如既往的沉不住气,烦躁的在屋内走来走去,看得温瑜眼晕:“之前广告做了那么久,二哥自己不是也颇为得意吗,放心,不会有问题的。”
  王以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我自然是相信妹夫的能力,可以请到全蜀才子花魁一同帮着宣传,恐怕天底下也就你有这份本事了。”
  温瑜微微一笑:“二哥过誉了,也多亏之前牡丹节积累的那些人脉,现在整个蜀地都知道我们这‘清风丝’了。”
  王以溪继续道:“其实我一直都不解,这好好的蓖麻丝,为何非要起名叫什么‘清风丝’,以我看这蓖麻颇为厚实,起名‘富贵丝’‘团圆丝’不是更好,而且这定价是不是低了些,我认为最少还能上浮个两三成。”
  温瑜苦笑摇头:“二哥做这个生意,自然是看蓖麻千百般好,不过你仔细想,倘若平时这蓖麻放在你眼前,你可会去穿?”
  “这……”王以溪一时语塞,他自幼绫罗绸缎享用不尽,蓖麻丝这种粗糙的东西他怕是看不上。
  “就是这个道理。”温瑜缓缓道:“这蓖麻丝,其实严格来讲根本不叫丝绸,因为必须要跟绢等物混合纺织才可,光泽和柔韧度都比不上蚕丝。好在产量高不少,而且蓖麻蚕好养活,比普通粗布强了不少。”
  看王以溪陷入沉思,温瑜接着说:“之所以叫清风丝,是取自‘两袖清风’之意,大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但你若让他们和目不识丁的百姓一样,想来他们自然也是不乐意的,如今有这蓖麻丝,不正好将他们区别开来。”
  不错,打从一开始,温瑜就将消费用户锁定在清贫的学子和一心附庸风雅的小商户上,打的广告也大部分都是面向这群人,至于王公贵族,只要他们提起蓖麻不是用鄙夷的语气就够了。如此一来,他也不算是动了那些丝绸大户的蛋糕,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联合一下,抬高传统丝绸的地位,实现双赢。
  他将想法给王以溪一说,对方顿时敬佩的五体投地:“我总算知道我那老爹为何非要让我们往仕途上发展了,你们读书人的脑子果然不一般,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你了。”
  温瑜没有言语,虽说预想的是很好,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结果。
  成都府,一间绸缎在内,孙止昀是一个三次落第的年轻秀才,自诩才华横溢平时也颇为趾高气扬,好在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好歹是个小地主,供他念书还是没问题。
  今日闲来无事,他陪母亲嫂嫂沈氏来此处置购些衣物,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一番几人,心中已有成算,便将他们往新料区那边带“客官里边请,这是我们从蒙阳进的新料子,最适合您这样的书香门第。”
  “哦?又是蒙阳?那个伤风败俗的温瑜?”孙止昀神情有些不屑,他早听闻蒙阳县令沉迷奇淫技巧,还搞什么女学出来,让一帮女子抛头露面,简直不知廉耻,现在听到蒙阳这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沈氏在一旁看不过眼:“我看温大人不错,最起码我娘家大哥去蒙阳回来后都赞不绝口,听闻那边地价快赶上成都府了。听说那位大人也是久试不中,人家直接去选了官,现在不也是一方父母官。”
  孙止昀还不服气:“一个小小的知县,能有多大本事,他是举人选的官,这辈子撑死也就一个六品到头了,想官至宰辅还是要正正经经的两榜进士。”
  沈氏冷笑:“那不知二弟何时能考个进士出来?”
  “无知妇人!你这个……”
  “够了!”孙母看不下去了,出声制止:“这是在外面,你们是想让人家看笑话吗!昀儿,这是你大嫂,长嫂如母你平时要尊重她,还有你,哪有跟自己弟弟那么说话的!昀儿不过几次不中,他可是我们家几代唯一的读书人,早晚要出人头地的,到时候我们孙家还不是要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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